自2020年5月10日零点起,上海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
依据《上海市开展变革委关于逐渐加强本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工作的告诉》(沪发改价管〔2017〕3号)等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月液化石油气交易价格改变状况,自5月10日零点起,本市14.5kg包装标准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每瓶72元,其他包装标准价格按每瓶实践容量折算。
各运营企业可在不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自主拟定零售价格,明码标价,诚信运营,禁止价格独占、价格诈骗、不履行最高零售价格等价格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